法律视频搞笑版_法律视频号怎么开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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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坤状告“四川芬达”,模仿明星的法律底线在哪?这些模仿的法律底线在哪,是否所有模仿都构成侵权? 文丨 新京报记者 隋坤 编辑 丨胡杰 校对 丨张彦君 本文 4407 字 阅读 6 分钟 3月24日,“杨坤状告模仿者四川芬达”第一次开庭,当庭未宣判。 2025年3月10日,搞笑博主“四川芬达”发布视频,称被明等会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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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坤起诉网红模仿者,法律边界问题引热议尽管他们坚称“视频纯属搞笑,从未点名道姓”,但法律专家指出,是否侵权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提及姓名。若模仿内容通过特定造型、行为或元素让公众明确联想到明星本人,且存在丑化或贬低性质,就可能构成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侵害。这场官司也让“山寨明星”的灰色地带再次浮出水好了吧!
杨坤起诉四川芬达,法官看视频后笑了,网友:这波操作太秀了对短视频博主“四川芬达”和他的搭档提起诉讼了。这一事件就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,在公众间激起千层浪,大家开始广泛地讨论起“模仿行为法律边界”这个话题。“四川芬达”从2024年10月开始,就发布了不少模仿杨坤的搞笑视频。这些视频包含很多内容。比如说,在造型方面是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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